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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校企之间的长期友好合作,本着“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定向培养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公司“钳工班、起重班”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定向培训目标、学历、学制
1 、该协议明确甲方为乙方定向培养“钳工班、起重班”专业技术工人。学制一年。
2 、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承认合格录取、培养合格学生的学历。
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 、甲方可作为乙方的定向培训基地,为乙方培养和储备乙方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在乙方需要的时候,为乙方优先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供乙方选拔和录用。
2 、甲方有责任依照“四川化工工程学校”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定向培养学生进行严格管理。
3 、甲方有权利知晓乙方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4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制定的定向培养学生《奖学金奖励执行办法》,对优秀学员进行奖励(《奖学金奖励执行办法》见附件 2 )。
5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定向培养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等真实情况,供乙方招聘、录用时参考。
6 、定向培养“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公司“钳工班、起重班”学员毕业时,须执有两证:毕业证、技能等级证,组织考核及颁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
1 、乙方为甲方指定培养学生的专业课教材版本。
2 、乙方应确保本单位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3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教学计划的制订、教学质量的考核。
4 、乙方选派经验丰富,能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定向培养教学工作。学年度中,有一月课时由乙方承担。课程设置由乙方确定,并与甲方协商实施。
5 、乙方指定人员配合甲方协调定向培养学生教学及管理工作。
6 、乙方作为甲方的科研和实习基地,并提供一定优惠条件。
7 、“起重班”学生需办理特种作业证,由乙方组织培训、考核,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具体事项
1 、乙方委托甲方选拔 80 名学生(男性)组成定向培养班,即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公司“钳工班、起重班”。钳工班 40 名,起重班 40 名(乙方选拔、录取定向培训学生条件见附件 1 )。
2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公司钳工班、起重班”班配置师资,并根据乙方需求,制订定向培养计划。
3 、甲方负责购置培训学生的公共课培训教材和乙方指定版本的专业课培训教材,购置教材费用在培训学生的书本费中支出。
4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选拔、面试、录取学生,组成“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公司钳工班、起重班” 班进行教学、培养。
5 、该班学生在学习、培训结束后,合格学员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推荐学生到其它单位就业。
6 、该班学生在校定向学习、培训结束后,如有不符合乙方招聘、录用条件的学生(二门功课不及格,未能获得毕业证书、毕业录用时体检不合格)乙方有权不予录用。
7 、按照教学计划,由乙方负责提供该班学生的实习场地。届时乙方与甲方、学生签订实习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