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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化工学校-招生-定向招生相关政策:

为了保证定向培养顺利实施,维护定向培养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特签定此三方协议。

•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  学生有权利知情公司与学校签定合同的真实性及其具体内容。

•  学生有权利知情公司的详细情况。

•  学生必须按照公司与学校要求完成全部学科,考核合格,取得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和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一切校规校纪。

•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向学校完清应缴费用。

•  签定此协议的学生,只能到定向单位工作,不得参与其他单位的招聘活动。

•  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  根据公司与学校《定向培养合同》约定,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

•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权利对违纪学生作出处理。

•  学校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学组织和日常管理。

•  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条件。

•  学校负责向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  学校应协助学生处理好到定向单位就业相关手续。

•  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  公司有权利随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表现情况。

•  公司有权利了解定向培养班的教学情况。

•  公司有权利不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

•  公司应无条件录用定向班考核合格的学生。

•  公司应向定向班学生详细介绍公司情况。

•  公司应按《定向培养合同》约定,安置好学生的工作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签定用工合同。

 

 
学校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南熏大道四段355号| 电话:028-82682598 | 传真:028-8268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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